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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22-02-27 11:29:48    浏览次数:【4267次】

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

学员学习须知

亲爱的学员朋友:

欢迎您参加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专业培训班学习。为让您明确学习期间的权利与义务,知晓学习流程,确保学习质量,顺利通过考试,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及时参加课程学习,祝您学习愉快!


1.0 学习须知

1.1 报名材料:报名后,请按专业报考要求,在咨询老师指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完整材料者,需自行承担影响当批次报考的责任。

1.2 信息确认: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因个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错误或失效,导致无法正常接收上课通知、重要提醒或报考通知等,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1.3 费用缴纳:学员须按照本中心公示的收费标准或经本校老师同意的优惠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因未缴齐费用影响专业报考的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1.4 票据开具:校方收到款项并录入收费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校方盖章的收款凭证。学员根据缴费金额(是否含税)和所在单位报销规定,可在一年内向校方提交开票申请。

1.5 开班学习:根据所报班次进行,学校将通过微信群或短信通知课程时间。学员须按照通知规定的课程时间、上课地点准时上课(网课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学习)。上课期间,学员需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老师,爱护教学设施设备。

1.6 培训周期:自网上课程/题库账号开通起,至本专业考试结束(不含补考)。      

1.7 结业与证书:学员需按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取得本职业的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或专项能力证。


2.0 服务承诺

2.1 服务内容:校方按照本职业培训教学大纲或国家职业标准,为学员提供专业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教学、实践操作、教材教辅、线上学习、报考服务、就业推荐等。

2.2 培训师资:校方承诺安排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与教学经验的讲师进行授课,以保障教学质量。

2.3 培训方式:各专业均开设有线上或线下培训课程,具体方式请按当期老师通知要求进行。

2.4 学习环境:校方提供必要的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和配套学习资料。


3.0 学员行为规范

3.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学管理。

3.2 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缺勤须提前向班主任或授课老师请假。

3.3 保持教室整洁安静,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3.4 尊重师长与同学,课堂内将手机调至静音,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3.5 若学员在学习期间出现任何不当言行(如发表不当言论、扰乱课堂秩序等),本中心有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课程直至劝退的处理,且不予退费。



                       2025年8月8日


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

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的退费管理工作,明确校方和学员权利、责任义务建立规范的收退费管理秩序,保障学校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成都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规定

1、学员报名时如无特殊情况,应一次性缴培训费用部分专业考试费按有关规定代收缴纳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一次性费用首次缴纳费用不得少于总费用的一半,剩余费用应在上报考试名单前全部缴清报考试名单前未缴齐全额学费及考试费的学员,暂缓为其申报考试,并不再享受培训中心提供的题库练习、考前操作实训权利;

3、学历教育按学年缴费,也可按学历层次一次性全额缴纳,每学年一清按学年交费学员应在第二年学籍注册前缴清第二年学费,未缴第二年学费的不为其申报注册第二年学籍。由此产生的不能毕业或不能按时毕业的责任由学员自行负责。

4、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转账方式缴费的,应及时向经办老师提供转账凭证,及时向报名老师索取鑫源培训中心收费系统打印的电子缴费凭证。

二、退费规定

1、学员报名后因自己原因在开学前退费,扣除20%手续费(报名费和书本费除外),其余全部退还;

2、因学校原因(未按时开课/漏报/错报),学员要求退费,应全额退还  

3、面授课程在开课1次后退费,扣除总费用的50%,开课2次后不再受理退费因自己原因不能到课的学员按此规定

4、享受学校优惠活动,如报名双证后已取得一个专业证书,因未完成另一证书培训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扣除已经完成的专业证书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后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受理退费

1已经上报国家报考试系统或已经帮助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学员不再受理退费;

2)开通“机考中心”网上学习权限(视频、题库)并有学习记录的不再受理退费;

3已经开具发票的学员或企业不再受理退费;

4)报名之日起,因各种原因自己放弃学习,学籍满二年的不再受理退费;

5)参训单位因人员流动,换人学习超过二次的不再受理退费。

6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网上转账方式报名的学员,申请退费时除上述规定外,按1%的标准另行扣除网上交易手续费。

7、申请退费时已经领取教材和资料并已使用的,在扣除教材和资料费后给予退还。

三、其他规定   

1 符合退费条件申请退费的,在提出退费申请5个工作日后到校领取退款,也可申请网上退款,但不得要求立即退费,影响财务工作秩序;

2领取退款时学校收回听课证及缴费票据由本人携带听课证、身份证、收费票据到办公室办理通过网上办理的须上传电子版申请。

四、修订、备案及公示

1、本办法于20082理事会办公会议通过后开始执行201212月25日第一修订,20142月第二次修订,2019年3月第三次修订,2022年2月第四次修订。

2、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将随着内外部环境或政策的变化而调整,调整后的《办法》须经理事会会议表决无异执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本办法在鑫源培训中心网站报名办公现场向学员及社会公示。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在法律范围内归成都鑫源培训中心

 

2008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