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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作者:本站    发布于:2022-02-27 11:29:48    浏览次数:【4466次】

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

学员学习须知

亲爱的学员朋友:

欢迎您参加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的专业培训班学习。为让您明确学习期间的权利与义务,知晓学习流程,确保学习质量,顺利通过考试,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及时参加课程学习,祝您学习愉快!


1.0 学习须知

1.1 报名材料:报名后,请按专业报考要求,在咨询老师指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材料。逾期未提交完整材料者,需自行承担影响当批次报考的责任。

1.2 信息确认: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因个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错误或失效,导致无法正常接收上课通知、重要提醒或报考通知等,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1.3 费用缴纳:学员须按照本中心公示的收费标准或经本校老师同意的优惠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因未缴齐费用影响专业报考的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1.4 票据开具:校方收到款项并录入收费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校方盖章的收款凭证。学员根据缴费金额(是否含税)和所在单位报销规定,可在一年内向校方提交开票申请。

1.5 开班学习:根据所报班次进行,学校将通过微信群或短信通知课程时间。学员须按照通知规定的课程时间、上课地点准时上课(网课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学习)。上课期间,学员需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授课老师,爱护教学设施设备。

1.6 培训周期:自网上课程/题库账号开通起,至本专业考试结束(不含补考)。      

1.7 结业与证书:学员需按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取得本职业的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或专项能力证。


2.0 服务承诺

2.1 服务内容:校方按照本职业培训教学大纲或国家职业标准,为学员提供专业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教学、实践操作、教材教辅、线上学习、报考服务、就业推荐等。

2.2 培训师资:校方承诺安排具备相应专业资质与教学经验的讲师进行授课,以保障教学质量。

2.3 培训方式:各专业均开设有线上或线下培训课程,具体方式请按当期老师通知要求进行。

2.4 学习环境:校方提供必要的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和配套学习资料。


3.0 退费规则

3.1 学员报名后7天内,无任何在线学习(题库/视频/实操)痕迹及报考排位/注册服务记录的,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超过7天上述情形因自己原因在开学前退费,扣除20%手续费报名费和书本费除外,其余全部退还;

3.2 因学校原因(未按时开课/漏报/错报),学员要求退费,应全额退还。  

3.3 学员享受学校优惠活动,如报名双证后已取得一个专业证书,因未完成另一证书培训而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扣除已完成的该专业证书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及证书费后,退还剩余费用。

3.4 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网上转账方式报名的学员,在申请退费时,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需按1%的标准另行扣除网上交易手续费。

3.5 申请退费时已经领取教材和资料的,在扣除教材和资料费后给予退还。

3.6 已开通课程或有学习记录的学员,不得以自身原因(如工作变动、与预期不符、无法安排上课时间等)要求退费。

3.7 因国家政策变革而改变的报考方式、考试形式按有关文件执行。属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等)导致课程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余下课程按以上规则进行。

3.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受理退费

3.81 严重违反课堂纪律或校方规章制度,经劝阻无效的;

3.82 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报名材料;

3.83 有违法行为或损害校方及其他学员权益的行为。

3.84 已经上报国家考试系统或已经帮助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排位的学员不再受理退费;

3.85 已开通“小程序/机考中心”网上学习权限(含视频、题库)且有学习记录的学员,不再受理退费;

3.86 已开具发票的学员或企业,不再受理退费;

3.87 因各种原因自行调班或放弃学习的学员,不再受理退费;

3.88 参训单位因人员流动,换人学习超过1次的,不再受理退费。


4.0 退费流程

4.1 学员须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退费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本中心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


5.0 学员行为规范

5.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学管理。

5.2 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故缺勤须提前向班主任或授课老师请假。

5.3 保持教室整洁安静,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须照价赔偿。

5.4 尊重师长与同学,课堂内将手机调至静音,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5.5 若学员在学习期间出现任何不当言行(如发表不当言论、扰乱课堂秩序等),本中心有权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课程直至劝退的处理,且不予退费。


6.0 免责声明

6.1 学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在本中心学习期间发生的个人财物遗失或损坏,本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6.2 学员应知晓培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如实操课程),并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因学员自身健康原因或未按教师指导操作而发生的意外,责任由学员自行承担。



                       2025年8月8日



成都鑫源建筑与物管职业培训中心

收退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的退费管理工作,明确校方和学员权利、责任义务建立规范的收退费管理秩序,保障学校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5〕13号)、成都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成人社规〔2024〕3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规定

1、学员报名时如无特殊情况,应一次性缴纳全部培训费用,部分专业考试费按有关规定代收缴纳;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一次性缴齐费用的,首次缴纳的费用不得少于总费用的一半,剩余费用应在上报考试名单前全部缴清。在上报考试名单前未缴齐全额学费及考试费的学员,暂缓为其申报考试,并不再享受培训中心提供的题库练习、考前操作实训等权利;

3、学历教育按学年缴费,也可按学历层次一次性全额缴纳,每学年一清。按学年交费学员应在第二年学籍注册前缴清第二年学费,未缴清第二年学费的不再为其申报注册第二年学籍。由此产生的不能毕业或不能按时毕业的责任由学员自行负责。

4、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转账方式缴费的,应及时向经办老师提供转账凭证,及时向报名老师索取鑫源培训中心收费系统打印的电子缴费凭证。

二、退费规定

1学员报名后7天内,无任何在线学习(题库/视频/实操)痕迹及报考排位/注册服务记录的,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超过7天上述情形因自己原因在开学前退费,扣除20%手续费报名费和书本费除外,其余全部退还;

2、因学校原因(未按时开课/漏报/错报),学员要求退费,应全额退还。  

3、学员享受学校优惠活动,如报名双证后已取得一个专业证书,因未完成另一证书培训而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扣除已完成的该专业证书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及证书费后,退还剩余费用。

4、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网上转账方式报名的学员,在申请退费时,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需按1%的标准另行扣除网上交易手续费。

5、申请退费时已经领取教材和资料的,在扣除教材和资料费后给予退还。

6、已开通课程或有学习记录的学员,不得以自身原因(如工作变动、与预期不符、无法安排上课时间等)要求退费。

7、因国家政策变革而改变的报考方式、考试形式按有关文件执行。属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等)导致课程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余下课程按以上规则进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受理退费

1严重违反课堂纪律或校方规章制度,经劝阻无效的;

2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报名材料

3有违法行为或损害校方及其他学员权益行为

4已经上报国家考试系统或已经帮助完成网上报名注册/排位的学员不再受理退费;

5)已开通“小程序/机考中心”网上学习权限(含视频、题库)且有学习记录的学员,不再受理退费;

6)已开具发票的学员或企业,不再受理退费;

7)因各种原因自行调班或放弃学习的学员,不再受理退费;

8)参训单位因人员流动,换人学习超过1次的,不再受理退费。

三、其他规定   

1、符合退费条件申请退费的,学员须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退费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立即退费,影响财务工作秩序

2、本中心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

四、修订、备案及公示

1、本办法于2008年2月经理事会办公会议通过后开始执行,2012年12月25日第一修订,2014年2月第二次修订,2019年3月第三次修订,2022年2月第四次修订2025年8月再次修订

2、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将随着内外部环境或政策的变化而调整,调整后的《办法》须经理事会会议表决无异后执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本办法在鑫源培训中心网站和报名办公现场向学员及社会公示。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在法律范围内归成都鑫源培训中心。


 

2008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