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期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开课通知
各物业企业、有关个人:
2015年,国务院取消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
2017年,国务院连续下发文件,停止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核定。
物业管理师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取消,意味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变革进入新一轮的洗牌期,物业行业内部运营机制发生深刻的变革与洗礼。随之而来的的是一系列新政的密集出台,包括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2018年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加快建设质量强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房[2017]75号)要求,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等,一系列的新政告诉我们,2018年,质量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运用能力是物业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核心能力。为帮助物业企业尽快适应市场新格局的形成和变化,从2018年开始,我中心将根据时代发展需要来设置项目经理课程,课程体系的更新将成常态化,以期学以致用,解决项目管理实际问题,适应新时代。
2018第一期物业项目经理培训于1月13日正式开课。为应对物业行业新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变化,本期培训第一天课程将特别邀请四川省房地产协会顾问、原四川省房地产协会物业管理专委会主任、物业管理国家示范项目考核专家马聪老师就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最新政策变化及常见法律纠纷问题进行解读 。
特别回馈:2017年物业项目经理学员免费回家补修改此课。详细咨询各班班主任老师。
内容题纲如下:
1、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概述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2、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主要法律主体定位
业主、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 、物业企业
3、物业服务中的关键性文件解读
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4、物业管理发展趋势政策分析
标准化、企业资质取消、诚信建设、招标投标法修改、人工智能······
5、物业项目管理常见法律问题
(1)物业服务费要调整应如何操作?
(2)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划分?
(3)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对业主违章搭建提起诉讼?
(4)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公布欠费业主的名字、房号是否构成侵权?
(5)业主占道停车,物业公司能否锁车?
(6)未在规定区域停车受损,物业公司是否要担责?
(7)物业合同合法终止后,旧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移交,能否以事实服务为由收物管费?
(8)合同签订后,原来的物业公司拒绝退出,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如何顺利进驻?
(9)物业公司能否利用外墙经营广告?
(10)物业公司如何面对业主拉横幅维权?
希望大家抓住本次难得的政策法规学习机会,不要缺课!需要补课的同学们请提前给班主任老师报名
上课地点:
鑫源天府校区:成都锦悦西路26号孵化园9号楼F座307(环球中心旁)
电话:028-69951985 86512665 18908047626 18030583026
地 铁:1号线孵化园站B出口 锦城广场站A 出口(环球中心)
公 交:锦悦西路口站: 1064、115、162、184、188、236、26、505、515、84、25路。
锦悦西路中站: 1127、29、70路
本期班主任:张老师 86514466 副班主任:胡老师:8651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