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2019年第三批次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下发的《关于2019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8】98号)文件精神,我站定于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举行2019年第三批次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统考,并随即开展操作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名称等级
1、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原职业工种: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2、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原职业工种: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3、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原职业工种: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二、报名对象条件
(一)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
1、在本职业岗位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已参加过2018年第三批以后至2019年第二批8月16日前已完成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二)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
1、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消防职业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4、已参加过2018年第三批以后至2019年第二批8月16日前已完成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三)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消防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已参加过过2018年第三批、以后至2019年第二批、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但未合格的人员(含单科考试不合格人员),可重新申报鉴定或单科鉴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8日止。
(二)考试费用如下表: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 科目 | 考理论和技能 | 补考理论和技能 | 补考理论 | 补考技能 |
费用(元) | 360 | 200 | 30 | 170 | |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 科目 | 考理论和技能 | 补考理论和技能 | 补考理论 | 补考技能 |
费用(元) | 360 | 255 | 35 | 220 | |
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 科目 | 考理论和技能 | 补考理论和技能 | 补考理论 | 补考技能 |
费用(元) | 470 | 310 | 40 | 270 |
网上报名的考生,统一使用银行转帐方式,
户名: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城花园支行;
账号:22850301040008321。
转账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以回执单时间为准)。转帐单备注栏应注明XX单位XX人。只申报单科考试的,还要注明参加申报鉴定考试的科目。逾期转账、未写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未转账或报名提供资料不齐的,均视为未报名人员。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的考生,须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自9月9日起至9月13日止。打印方式:进入网址http://www.119xs.com,在网站首页点击 “打印准考证” 图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即可打印。现场不发准考证,也不打印《准考证》。
六、鉴定考试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个科目。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方式。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成绩都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七、鉴定考试时间及地点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 2019年9月22日上午9:30—11:10,下午14:00—15:40,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技能操作鉴定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理论考试地点、操作鉴定考试地点均见准考证。
八、注意事项
(一)理论考试。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参加考试的考生务于2019年9月22日9:00、13:30前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操作鉴定。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准考证,按照指定的批次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于当次考试规定开始时间前30分钟进入待考区等候。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入考场的,一律作缺考处理。
(三)资料。报名所需资料为申办职业资格证书的必备资料,资料不齐或有误将无法办理职业资格证书,请报名人员务必准备好相关资料。
(四)考场纪律。参加考试人员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凡有违反者,该次考试将记零分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不得夹带任何资料、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如确因不便随身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未尽事宜。需咨询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或查询:
报名电话咨询:86512665 86514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