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18年第三、四批次职业资格 证书领取地区意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1
各位考生: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批准,参加四川省2018年第三、四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并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鉴定合格的5102本职业资格证书已发放至我省。
为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举措,方便考生就近领取证书,按照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部署,现已依据考生在鉴定考试报名网站(www. 119 xs.com)报考时注册的生源地、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划分考生证书领取地区,并将证书分装为21个市、州以及四川省外地区,共22类,具体信息见《2018年第三、四批次职业资格证书明细清单》(见附件)。届时,21个市、州生源的证书将由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领回各市、州,并安排在驻市、州政务中心消防政务窗口进行发放;四川省外地区生源的证书由驻省政务中心消防政务窗口进行发放。
请各位考生核对本人证书领取地区,如需要调整,请将《证书领取地区调整意愿登记表》填写完整并附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于11月19日(星期二)前发送至63241976@qq.com。逾期未报送视为无调整意见。
我站将参照考生意愿调整证书发放地区,并尽快组织发放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证书领取地区调整意愿登记表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原划定领取地区 | 现领取地区志愿 | 备注 |
如:德阳 | 如:成都 | ||||
备注:请报送时附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报送邮箱63241976@qq.com。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四川)站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