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地产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和科目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4月23日。
缴费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4月25日。
发票打印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6月29日。
考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基础(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二)按照《实施办法》中第四条的规定,在《暂行办法》颁发前,已取得四川省房地产经纪人岗位资格证书、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现受聘于一个房地产经纪机构、具有3年以上房地产经纪工作实践经历且无不良记录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基础》科目。
三、报名程序
2013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
(2)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从事房地产经纪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免试《房地产经纪基础》科目者还需提供房地产经纪人岗位资格证书、受聘单位及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复审合格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无网上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完成报名手续。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二手房交易市场二楼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6279717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4.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五、注意事项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考试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回收。
考生自备钢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考《房地产经纪基础》科目时,考生需自备无噪音、免套、非立体式、无编程功能的小型计算器。
2013年1月25日